我坐在公司会议室的角落,手里拿着一杯已经凉透的咖啡,眼神不自觉地飘向窗外。又是周一,空气里弥漫着那种熟悉的疲惫和无聊。就在这时,会议室的门被推开,一阵清冽的香水味混着高跟鞋敲击地板的声响闯了进来。我抬头一看,瞬间觉得时间像是慢了下来。
她叫习雨晴——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名字。她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套裙,衬衫的白领微微敞开,露出锁骨的弧线,既干练又带着一丝不经意的性感。她的身材高挑,腰线收得恰到好处,双腿在紧身裙下修长而有力,走起路来步伐稳健却不失优雅。长发乌黑如瀑,直直地垂到腰际,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晃动,像是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冷艳的曲线。她的脸是那种东亚人典型的精致,五官立体却不过分张扬,尤其是那双眼睛,深邃而冷漠,像是能看穿一切,又像是对一切都不屑一顾。
“这是我们新来的部门经理,习雨晴。”HR在旁边介绍道,声音里带着点小心翼翼。她站在会议桌前,环视了一圈,目光扫过我时停顿了不到一秒,然后就移开了,仿佛我只是个无关紧要的背景板。
“下午两点,把上季度的报表整理好,发给我。”她开口了,声音低沉而清冷,不带一丝多余的情绪,像是在宣布命令而不是请求。说完,她转身就走,高跟鞋的声音渐行渐远,留下一屋子人面面相觑。
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咖啡,突然觉得这杯凉掉的东西也没那么难喝了。下午,我按时把报表发给了她,结果不到十分钟,邮箱里就弹出一封回复:“数据有问题,重做。”语气简短得像刀锋,我盯着屏幕愣了三秒,忍不住在心里嘀咕:这女人是冰山吗?
第二天,我在茶水间又遇到了习雨晴。她站在咖啡机前,手指修长白皙,正慢条斯理地按下按钮。黑色西装外套随意搭在手臂上,衬衫袖口微微挽起,露出一小截手腕,皮肤白得几乎透明。我鼓起勇气搭话:“习经理,昨天的报表我改了三次,你看还有什么问题吗?”
她转过头,目光冷冷地落在我脸上,停顿了两秒,才慢悠悠地说:“细节决定成败,你觉得三次就够了?”说完,她端起咖啡,转身离开,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留给我。我站在原地,感觉自己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,但心里却莫名其妙地有点兴奋——这种高冷得让人抓狂的女人,还真是第一次见。
从那天起,我开始留意习雨晴的一举一动,像个侦探一样悄无声息地潜入她的世界。起初只是好奇,后来却渐渐变成一种无法抑制的冲动。我告诉自己,这只是想多了解她,好在工作中不至于那么被动,可心底却清楚,这借口连我自己都骗不过。
每天早上,她总是八点五十五分准时出现在公司大楼的电梯口,手里拿着一杯黑咖啡,从不加糖,纸杯上连个多余的LOGO都没有。她喜欢穿深色系的套装,黑色、深灰或者墨绿,偶尔会搭配一条细细的丝巾,点缀在颈间,像冷风里的一抹微光。她的高跟鞋永远擦得一尘不染,走路时从不拖泥带水,我甚至偷偷数过,她从电梯到办公室正好是四十七步。
中午,习雨晴习惯一个人吃饭,通常是楼下那家日式餐厅的便当,三文鱼刺身配一小份味噌汤。她吃东西很慢,动作优雅得像在完成某种仪式,从不看手机,只是偶尔翻开一本随身带的书——大多是管理学或心理学,封面硬朗,标题冷僻。我有一次装作偶遇,瞥见她在读《行为经济学原理》,手指轻轻翻页的样子,像是连纸张都不敢怠慢她。
下班后,习雨晴通常会去公司附近的健身房。我偷偷跟过几次,发现她喜欢跑步和瑜伽,每次都在跑步机上跑整整四十分钟,速度稳定得像机器,长发扎成高马尾,随着节奏微微晃动,汗水顺着她的侧脸滑下来,落在锁骨上,像珍珠坠在白玉上。她从不跟人搭话,练完就擦干净汗,换上外套离开,步伐一如既往地冷漠而坚定。
周末是习雨晴最神秘的时候。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,才摸清她的习惯——她喜欢去市郊的一家独立书店,店不大,但藏书全是精装版。她会在那儿待上两三个小时,手里拿一杯美式,坐在靠窗的位置,阳光洒在她脸上,勾勒出她鼻梁和下颌的线条,美得让人不敢直视。我远远地看着,心跳快得像是要冲出胸口,却不敢靠近,只能假装路过,偷瞄她翻书的动作。
渐渐地,我开始调整自己的生活节奏,去她常去的餐厅点一样的便当,在健身房办了会员,甚至周末也假装“偶遇”在那家书店买书。第一次跟她搭话是在书店,习雨晴正伸手拿一本《尼采全集》,我鼓起勇气递过去,顺口说:“这本挺重的,我帮你拿吧。”她抬头看了我一眼,眼底闪过一丝诧异,然后冷冷地说:“不用,我自己可以。”说完,她接过书,转身就走,留给我一个高挑的背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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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叫习雨晴——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名字。她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套裙,衬衫的白领微微敞开,露出锁骨的弧线,既干练又带着一丝不经意的性感。她的身材高挑,腰线收得恰到好处,双腿在紧身裙下修长而有力,走起路来步伐稳健却不失优雅。长发乌黑如瀑,直直地垂到腰际,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晃动,像是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冷艳的曲线。她的脸是那种东亚人典型的精致,五官立体却不过分张扬,尤其是那双眼睛,深邃而冷漠,像是能看穿一切,又像是对一切都不屑一顾。
“这是我们新来的部门经理,习雨晴。”HR在旁边介绍道,声音里带着点小心翼翼。她站在会议桌前,环视了一圈,目光扫过我时停顿了不到一秒,然后就移开了,仿佛我只是个无关紧要的背景板。
“下午两点,把上季度的报表整理好,发给我。”她开口了,声音低沉而清冷,不带一丝多余的情绪,像是在宣布命令而不是请求。说完,她转身就走,高跟鞋的声音渐行渐远,留下一屋子人面面相觑。
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咖啡,突然觉得这杯凉掉的东西也没那么难喝了。下午,我按时把报表发给了她,结果不到十分钟,邮箱里就弹出一封回复:“数据有问题,重做。”语气简短得像刀锋,我盯着屏幕愣了三秒,忍不住在心里嘀咕:这女人是冰山吗?
第二天,我在茶水间又遇到了习雨晴。她站在咖啡机前,手指修长白皙,正慢条斯理地按下按钮。黑色西装外套随意搭在手臂上,衬衫袖口微微挽起,露出一小截手腕,皮肤白得几乎透明。我鼓起勇气搭话:“习经理,昨天的报表我改了三次,你看还有什么问题吗?”
她转过头,目光冷冷地落在我脸上,停顿了两秒,才慢悠悠地说:“细节决定成败,你觉得三次就够了?”说完,她端起咖啡,转身离开,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留给我。我站在原地,感觉自己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,但心里却莫名其妙地有点兴奋——这种高冷得让人抓狂的女人,还真是第一次见。
从那天起,我开始留意习雨晴的一举一动,像个侦探一样悄无声息地潜入她的世界。起初只是好奇,后来却渐渐变成一种无法抑制的冲动。我告诉自己,这只是想多了解她,好在工作中不至于那么被动,可心底却清楚,这借口连我自己都骗不过。
每天早上,她总是八点五十五分准时出现在公司大楼的电梯口,手里拿着一杯黑咖啡,从不加糖,纸杯上连个多余的LOGO都没有。她喜欢穿深色系的套装,黑色、深灰或者墨绿,偶尔会搭配一条细细的丝巾,点缀在颈间,像冷风里的一抹微光。她的高跟鞋永远擦得一尘不染,走路时从不拖泥带水,我甚至偷偷数过,她从电梯到办公室正好是四十七步。
中午,习雨晴习惯一个人吃饭,通常是楼下那家日式餐厅的便当,三文鱼刺身配一小份味噌汤。她吃东西很慢,动作优雅得像在完成某种仪式,从不看手机,只是偶尔翻开一本随身带的书——大多是管理学或心理学,封面硬朗,标题冷僻。我有一次装作偶遇,瞥见她在读《行为经济学原理》,手指轻轻翻页的样子,像是连纸张都不敢怠慢她。
下班后,习雨晴通常会去公司附近的健身房。我偷偷跟过几次,发现她喜欢跑步和瑜伽,每次都在跑步机上跑整整四十分钟,速度稳定得像机器,长发扎成高马尾,随着节奏微微晃动,汗水顺着她的侧脸滑下来,落在锁骨上,像珍珠坠在白玉上。她从不跟人搭话,练完就擦干净汗,换上外套离开,步伐一如既往地冷漠而坚定。
周末是习雨晴最神秘的时候。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,才摸清她的习惯——她喜欢去市郊的一家独立书店,店不大,但藏书全是精装版。她会在那儿待上两三个小时,手里拿一杯美式,坐在靠窗的位置,阳光洒在她脸上,勾勒出她鼻梁和下颌的线条,美得让人不敢直视。我远远地看着,心跳快得像是要冲出胸口,却不敢靠近,只能假装路过,偷瞄她翻书的动作。
渐渐地,我开始调整自己的生活节奏,去她常去的餐厅点一样的便当,在健身房办了会员,甚至周末也假装“偶遇”在那家书店买书。第一次跟她搭话是在书店,习雨晴正伸手拿一本《尼采全集》,我鼓起勇气递过去,顺口说:“这本挺重的,我帮你拿吧。”她抬头看了我一眼,眼底闪过一丝诧异,然后冷冷地说:“不用,我自己可以。”说完,她接过书,转身就走,留给我一个高挑的背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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